該警用執法記錄儀具有體積小、便于攜帶,待機時間長功能,“一鍵式操作”,使用便捷。它能夠對執法過程中進行動態、靜態的現場情況數字化記錄,便于消防監督員在各種環境中執法使用。大隊要求各消防監督員在今后執法過程中必須規范佩戴好警用執法記錄儀,并確保其完好有效。這一舉措不僅能及時收集固定證據,還原事件真相,還能監督規范消防監督員執法行為,提高執法透明度和執法公信力。
規范使用執法記錄儀不僅全面提高了消防監督執法水平,也提高了大隊人員的服務意識,大隊同時也增設了舉報信箱、投訴電話等民意反饋渠道,廣泛傾聽民意,收集社會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傾聽他們的反映和訴求,最大限度地為群眾提供優質服務。全方位地向廣大群眾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知識,提高群眾的維權意識.